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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海悦路工程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建设地点: **省******园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园区**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城市次干路及其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西起**路,**江荣路,道路全长387.59米,红线宽度36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主要工程包括道路路基路面、1座跨越苏十二河的单幅桥梁(跨径20米)、雨排水管网及电力管线等。同步实施透水铺装、土地整治等工程措施,以及分隔带和人行道综合绿化等植物措施。施工期间采取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洗车平台、裸露地表苫盖及撒播草籽等临时防护措施。项目总占地面积1.27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填总量3.80万立方米,通过场内调配实现平衡,无借方和弃方。总投资2500万元,工期分两期实施共计14个月,****园区路网结构,提升区域交通承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