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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产芒硝综合利用生产元明粉与硫酸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副产芒硝综合利用生产元明粉与硫酸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副产芒硝综合利用生产元明粉与硫酸钾项目
建设地点:**高新区**B区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生产规模20万吨/年元明粉及20万吨/年硫酸钾,建设内容包括元明粉生产线和硫酸钾生产线,以及配套附属设施,进行含铬芒硝的综合利用,同时副产13.8万吨/年氯化钠产品,200吨/年溴素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副产芒硝综合利用生产元明粉与硫酸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周工 电 话:135****0961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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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RqsGrxKPGH2PGf2sJtbeuA
提取码: xrf5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联系人:周工 电话:135****0961 Email:****32784@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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