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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3月至12月清真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真食材配送服务 |
| 预算金额(元) | ****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9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清真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目录:C****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维持职工和病属日常用餐需求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鲜肉类食材须确保三日内新鲜宰杀,不得以低温解冻锁鲜肉类冒充。鸡肉:必须是去毛、去内脏、新鲜完好并且是清洗干净的的全鸡,确保三日内新鲜宰杀。冷冻类品种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每次送货提供该批次禽肉类分销凭证及检疫合格证明材料。牛肉、羊肉:确保三日内新鲜宰杀,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每次送货提供;清真食材/清真食材中需低温运输的食材必须采用清真食材专用冷链运输。运输车辆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在1个小时内响应。; 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 1年。 |
| 联系人 | 总务物资 |
| 联系电话 | 0571-****6940 |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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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