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湖北省民政干部培训中心)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自行采购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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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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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自行采购成交公告
订单号:
****
是否有计划采购:

采购总预算金额:
本次成交金额:
¥974.60
采购单位:
********培训中心)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136****7803
成交供应商:
****
成交日期:
2026年03月11日
附件:
民政学院2026年公务租车项目报价单_202********400.docx
执行方式:
议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采购需求:
学院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 一、技术要求: 根据《****事务局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租车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管车函〔2025 ]122号〕文件精神,作出如下要求: 1.一类车(1-7座)市内(含远**)用车日租租金包含8小时使用时间及100公里燃油费用;市内(含远**)用车半日租时间为4小时内,超过60公里且不足100公里可按照日租车计算。 2.二类车(8-19座)、三类车(20-39座)和四类车(40座以上)市内(含远**)用车日租租金包含10小时使用时间及100公里燃油费用。 3.日租车超出后按超里程费标准收取,所有租车**通行费、停车费另计。 4.市外包车参照台班车价格,超出时间部分按照费用收取,汽油费由中标商承担,**费、停车费、司机住宿费由校方承担。 5.租用期间,由于车况不良所产生的修理费、零配件费、换乘费等计划外开支,由中标商承担,所有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由中标商承担。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预算额度不足以执行下一次租车任务,两者任一条件达到即视为合同履约完毕。 2.****学院公务用车时间,不能出现人等车的情况,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具备可随时调车的要求。 3.中标商要做好租车台账,每次出车明细应与校方专人核对无误,校方每季度一次向中标商支付租车费用,同时中标商出具符合校方要求的正规发票。 4. 中标商如多次发生提供车辆不符合要求、随车驾驶员不具备相 应资质、租赁期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校方可直接停止**。 注:请按上传文件报价,****公司公章。
服务响应说明:
按照要求完成服务。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11
中标通知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湖北省民政干部培训中心)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自行采购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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