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1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审批
内蒙古-包头-白云鄂博矿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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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1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3月10日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892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九****服务中心(01406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铁矿干选矿石加工系统

**市******铁矿**内

****

内****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现有工程年处理含铁有用岩600万吨。本次工程在现有占地范围内**一条含铁有用岩破碎干选生产线,****铁矿3#**岩排土场内的粗矿和细矿**为原料,经粗破、干式磁选工序年处理200万吨含铁有用岩,项目建成后全厂年处理800万吨含铁有用岩。建设内容包括粗破车间、干选车间、原料堆场、临时堆场,供水、供电依托现有工程。

1、废气

受料、破碎、皮带转运及干选工序污染物为含颗粒物废气,经各自水喷淋装置抑尘并由集气罩分别收集,通过管道汇总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粗铁矿堆场、废石临时堆场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采取防风抑尘网、洒水抑尘措施控制后无组织排放,原料铲装、卸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取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厂区内运输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采取限速、洒水抑尘、路面处理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7现有和**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次工程不新增劳动人员,无生活污水新增。

3、噪声

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固废

项目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排土场利旧,**废石临时堆场,以上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均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采矿废石、除尘灰。其中采矿废石于废石临时堆场暂存,定期运输至3#排土场堆存;除尘灰采取吨包袋收集,****铁矿产****公司作为选矿原料。

5、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为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如果发生泄漏,遇明火发生火灾,产生的二次污染物进入大气环境,泄漏同时将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

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6、公众参与

本项目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也无反对意见。

2

内蒙****公司年产7000吨稀土金属电解质及稀土再生**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园区

内内蒙****公司

**中能****公司

本项目**一条稀土金属电解质生产线、两条稀土氟化物综合回收再利用生产线和一条抛光粉生产线。其中稀土金属电解质生产线以稀土氧化物和无水氟化氢为原料,经氟化炉加热、包装等工序年产3500吨稀土电解质。一条稀土氟化物综合回收再利用生产线以氟化镧废渣、氟化铈废渣、氟化镧除尘灰、氟化铈除尘灰等电解废料为原料,经真空碳棒炉加热蒸馏等工序年产氟化锂1000吨、氟化镧500吨、氟化铈500吨;另一条稀土氟化物综合回收再利用生产线以氟化镨钕除尘灰、氟化镨钕废渣等电解废料为原料,经氧化、氟化、精炼、除渣等工序年产氟化镨钕1000吨。抛光粉生产线以碳酸镧铈和金属电解质生产线回收的氢氟酸为原料,经搅拌、压滤、焙烧、粉碎、分级等工序年产氟氧化镧铈500吨。建设内容包括水蒸气间接冷凝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设备循环冷却水系统、除氟水喷淋塔、综合楼、氟化氢储罐、回收氢氟酸储罐、成品暂存间、原料库、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供水、供电、供暖及****园区配套工程。

1.废气:

稀土金属电解质生产线原料投加、氟化炉开炉、氢氟酸储罐大小呼吸、无水氟化氢冷凝过程、产品包装、投料、研磨、压块、氧化炉开炉、氟化炉开炉、电阻炉开炉、除渣炉开炉、无水氟化氢冷凝过程、包装、混合搅拌工序污染物为含颗粒物、氟化物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除氟净化喷淋塔内净化后排气筒排放;稀土氟化物综合回收再利用生产线及抛光粉生产线原料投加、气流粉碎、气流分级、包装工序污染物为颗粒物,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辊道窑焙烧工序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管道收集后与上述集气罩收集的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上述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修改单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染物为含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废气,采取加盖密闭措施后通过排风口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6现有企业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期排污水、设备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除氟两级水喷淋塔排污水、反应生成水和生活污水,上述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表2**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

3.噪声:

根据《**市**鄂博**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9)》,项目位于1类声功能区。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固废:

项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渣、废包装袋、废耐火砖、除尘灰、废布袋。其中除尘灰定期清理回用;废渣、废包装袋、废布袋均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废耐火砖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包括包括氟化氢、氢氟酸、氧气、天然气、废润滑油,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确定为IV,评价工作等级一级。根据风险预测结果,最大可信事故为氟化氢储罐泄漏,在以上预测情景内,事故情况下,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氟化氢浓度达到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36毫克/立方米)的影响范围为下风向30米;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20毫克/立方米)的影响范围为下风向60米,在此范围内无敏感点。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风险可控。

本次工程**1座143立方米事故水池,池子容积应能够满足全厂重大事故发生情况下泄漏物料、初期雨水及消防排污水的暂时存放要求。经核算,事故状态下最大事故废水量114立方米,事故水池建设满足风险防范要求。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及地方管理要求定期更新;与园区、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公司在生产装置、贮运系统、工程环保措施等环节进行管控,并结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处置。

综上所述,在采取环评中的风险措施和联防联控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可控。

6、公众参与

本项目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也无反对意见。

33

****洋石英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

****装备制造产业园

**洋****公司

**祥砳****公司

本项目**一条高纯石英砂生产线、一条气电熔管/砣生产线、一条乳白/透明筒生产线和一条单晶硅生产线。其中高纯石英砂生产线以外购高纯石英砂为原料,经烘干、煅烧等工序年产4000吨高纯石英砂;气电熔管/砣生产线以外购高纯石英砂为原料,经熔融、成型、扒皮、清洗、槽沉等工序年产500吨气电熔管/砣;乳白/透明筒生产线以外购高纯石英砂为原料,经熔融、成型、切割、扒皮等工序年产300吨乳白/透明筒;单晶硅生产线以外购多晶硅料为原料,石英坩埚、石墨电极、95%工业酒精为辅料,经熔化、拉晶、检验、包装等工序年产540吨单晶硅。建设内容包括4座生产车间、辅助车间、综合仓库、罐区、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锅炉间、空压站、纯水间等,供水、供电、****园区配套工程。

1、废气

气电熔管生产工序、气电熔砣生产工序污染物为含颗粒物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乳白/透明筒生产线上料工序、熔融工序污染物为含颗粒物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上述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高纯石英砂生产线上料、出料、打包工序污染物为含颗粒物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燃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管道收集后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单晶硅生产线酒精擦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单晶硅生产线石墨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除尘器处理,经建筑阻隔后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 B.1 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气电熔管/砣扒皮废水、气电熔管/砣清洗废水、乳白/透明筒切割废水、乳白/透明筒扒皮废水、三级沉淀池定期排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纯水制备定期排污水、生活污水。其中气电熔管/砣扒皮废水、气电熔管/砣清洗废水、乳白/透明筒切割废水、乳白/透明筒扒皮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车间沉淀后部分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剩余部分生产废水废水、纯水制备定期排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

3、噪声

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固废

项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石英坩埚、废石墨电极、废金刚砂轮、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其中废石英坩埚、废石墨电极、废金刚砂轮由供货商回收,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泥饼、沉渣暂存于污水处理间的污泥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废布袋、废石墨热场由供应商负责更换,厂内不暂存。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由移动式垃圾桶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事故状态下最大事故废水量114.6立方米,本次工程**120立方米事故水池。事故水池为半地下结构,与各装置存在高程差,厂区地下敷设管道,各废水收集装置均与事故废水池相连,建设满足风险防范要求。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可有效预防泄漏事故对地下水的影响。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及地方管理要求定期更新,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公司在生产装置、贮运系统、工程环保措施等环节进行管控,并结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处置。综上所述,在采取环评中的风险措施和联防联控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可控。

6、公众参与

本项目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也无反对意见。

4

固明拓(**)****公司

矿热炉尾气生物发酵乙醇项目

内蒙****园区中小企业园

包明拓(**)****公司

**环投****公司

****集团****公司现有4台矿热炉中用于发电部分的尾气为原料,经预处理、生物发酵、蒸馏脱水等工艺生产无水乙醇5万吨/年,同时回收蛋白饲料5500吨/年;配套建设原料及产品罐区、危化品库、矿热炉尾气输送管道及其他公辅设施、环保工程等。项目所用蒸汽及厂区供暖热源由本项目氧化炉配套的余热蒸汽锅炉提供,****园区中水,中水经本项目配套建设的除盐水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生产环节;****集团现有设施。

1、废气

本项目尾气预处理工序闪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发酵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及非甲烷总烃,蒸馏脱水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氧化炉助燃热源矿热炉尾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汞,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硫化氢、氨,以上废气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全部进入氧化炉进行焚烧,焚烧后再经氧化镁湿法脱硫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氧化炉焚烧采用低氮燃烧措施,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含2024修改单)表5工艺加热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含2024修改单)表5其它有机废气去除效率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蛋白回收工序干燥、包装环节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烘干热源矿热炉尾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汞,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二级水喷淋塔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成品罐区呼吸及装卸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氨水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氨气无组织排放,危废暂存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含2024修改单)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

2、废水

本项目尾气预处理工序产生的缓冲罐废水、水洗塔及高压水洗塔、压缩机及水冷器废水,发酵工序产生的洗涤塔排水、种子罐、发酵罐清洗废水,蒸馏脱水工序产生的精馏塔塔釜废水、分子筛再生水,蛋白饲料工序离心分离机产生的清液、除臭喷淋塔废水及脱硫废水,****处理站,经调节+厌氧+除磷+两级厌氧好氧+臭氧催化氧化工艺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与循环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进入除盐水深度处理系统经砂滤+臭氧+超滤+反渗透处理后再回用;超滤、反渗透****集团****公司用作浇渣用水。

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区水质净化厂。

3、噪声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焦炭及废脱毒剂、废催化剂、过滤器废滤芯,实验室废试剂、废活性炭及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油,均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蒸馏脱水工段产生的粗醇、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及污泥需进行属性鉴定,依据鉴**果,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在鉴定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粗醇储存于粗醇储罐内,废反渗透膜及污泥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过滤膜、废包装材料、失效分子筛,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供应商回收;脱硫塔产生的废硫酸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盐水站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废石英砂,更换时直接由供应商回收,不暂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5、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对厂区实施分区防渗,将原料罐区、成品罐区、各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危化品库、危险废物贮存库均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原料罐区、成品罐区按要求设置围堰,围堰内设置防火堤及液位报警系统、紧急切断阀等应急设施及备用罐;**的尾气输送管道高强架空路线度管道并增加防腐涂层,沿线设置远程控制截断阀;**1座5000m3的事故水池及1座700m3的初期雨水池;建立厂区事故水三级****人民政府、****园区、企业环境风险三级联防联控响应机制。

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

6、公众参与

本项目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也无反对意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5

**市****公司技改扩建2000吨REO/年稀土分离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包****开发区新型化工产业区**市****公司现有厂区内

**市****公司

**源通****公司

企业现有稀土分离生产线以混合碳酸稀土为原料,经酸溶、除杂、萃取、碳沉、灼烧等工序生产稀土氧化物钐铕钆富集物、氧化镨钕、碳酸镧铈,总计4998吨/年,副产品氯化铵11320吨/年。本项目增加现有钕钐分组萃取槽、铈镨分组萃取槽的容积和萃取级数,取消镧铈分组,其萃取槽作为铈镨分组萃取槽使用;酸溶车间、碳沉车间、灼烧车间及锅炉、软水制备装置、原料及产品库、罐区、废气治理设施、MVR蒸发系统、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一般固废间、危险废物贮存库等公辅、储运及环保设施均依托现有。改造后稀土氧化物钐铕钆富集物、氧化镨钕、碳酸镧铈增加2000吨/年、副产品氯化铵增加4417吨/年。本项目实施后,全厂规模为稀土氧化物6998吨/年、副产品氯化铵15737吨/年。

1. 废气:

原料投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酸溶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和氯气、盐酸储罐呼吸氯化氢废气,分别收集共同引入两级水喷淋塔处理后排气筒排放;萃取分离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气、氨经集气装置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两级水喷淋塔处理后排气筒排放;碳沉工序产生的氨及氨水储罐呼吸废气分别收集后引入水喷淋塔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灼烧工序回转窑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通过将燃烧室划分为主燃区、再燃还原区,实现燃气分级燃烧抑制火焰温度,同时利用高速喷出的气流在火焰管出口处形成局部烟气内循环来降低火焰温度,有效抑制氮氧化物产生,灼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上料、包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集气装置收集引入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同通过一级水喷淋塔处理后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氯气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及修改单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

天然气锅炉配置低氮燃烧技术,燃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30毫克/立方米限值。

厂房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氯化氢、氯气无组织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及修改单中表6现有企业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二级标准限值。

2. 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酸溶工序洗渣循环水池沉淀物压滤废水、萃取车间皂化废水、转型废液,碳沉车间氯化铵废水,喷淋塔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其中,酸溶工序压滤废水和喷淋塔废水均返回酸溶车间的酸溶槽内供酸溶工序使用,不外排;其他废水均进入厂区现有MVR蒸发系统,蒸发后料浆经结晶、离心分离后得到氯化铵副产品,蒸发冷凝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大部分进入冷凝水收集池,回用于厂区各生产工序,剩余冷凝水采用管道输送至红****公司作为生产用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 噪声:

本项目仅改造萃取槽,萃取槽本身不是产噪设备,因此本次改扩建不新增产噪设备,现有项目已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 固废:

厂区现有一座危险废物贮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P507萃取剂废包装桶,分区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厂区现有一座一般固废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本项目原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混合碳酸稀土酸溶除渣过程产生的水洗渣,直接送红****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不在厂区内暂存。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5. 环境风险:

盐酸、氨水储罐区均已设置围堰和液位监测计、紧急切断阀等,且各罐区配置有应急池,可收集泄漏液体;氯化铵高浓度有机废水储存于废水收集罐内,经MVR蒸发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和外排红****公司作为生产用水;溶剂油储存于原料库;废矿物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库内设置导流渠、收集池,地面及裙角铺设防渗材料。厂区内已设置三座容积均为615.6立方米事故水池和两座容积分别为400立方米、 615.6立方米初期雨水池,可容纳事故废水和厂区初期雨水。厂区实施分区防渗,萃取分离车间、碳沉车间、灼烧车间、原料库、罐区、各废水收集池、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池、危险废物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政府、园区、企业环境风险三级联防联控响应机制。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6、公众参与

本项目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也无反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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