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县委****小组关于2026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湄乡振领复〔2026〕1号)、《****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的通知》(湄财农〔2026〕4号)、《****县委****办公室关于〈**县2026年农村卫生家庭建设行动暨农村妇女“持家发展家教”综合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湄农领办复〔2026〕17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农村卫生家庭建设行动暨农村妇女“持家发展家教”综合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谈判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具备相关技能培训资质的机构或企业。
(二)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
2.具有培训资质,拥有相关培训工作经验,培训证明材料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培训方案;
3.具有相关资质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培训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申报材料
1.报名表;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申报时间截止之日止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17时前。
(二)申报地点:****中心A****办公室。
四、磋商程序
(一)资料初审。对参选培训机构的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完善。
(二)现场磋商。资格初审合格后5日内,磋商小组对入围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建设和培训资金报价进行综合评价,以评分最高者为最终培训机构。
(三)签订协议。经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同时将认****县委****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杨宜卫
联系电话:0852-****1179 139****1562
邮箱:****@163.com
附件:**县2026年农村卫生家庭建设行动暨农村妇女“持家发展家教”综合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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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