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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取**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排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3〕9号)等文件,我局拟公开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排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实施项目为1个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业主为****,****政府采购全过程代理,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
****财政局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独立办公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近三年(2023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生态环境、环保工程或类似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八)参加本次抽取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十)本次选取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资料要求
(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材料(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印证资料;
****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独立办公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公司在职工作人员工作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记录;
****公司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承诺书;
(八)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
(十)信用中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截图;
(十一)无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不涉及其它违法案件的承诺书;
(十二)提供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
(十三)报名回执单。
以上材料各提供一份,****公司鲜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公司公章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造假行为的,将取消选取资格。
四、资料递交
2026年3月17日17时前,报送报名回执单至****932417@qq.com邮箱;2026年3月18日12:00前,将报名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递交至****四楼4-4室。未按公告相关要求报送递交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5日,从公告发布之日算起。
六、代理机构确定
2026年3月20日,****纪委监督下,公开公平选取1家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作为本次采购工作招标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报名材料受理单位:****
地址:**县**镇西会**段141号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187****8263
附件:报名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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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