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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二次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万江街道黄粘洲中路70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清慧综合****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位于**市万江街道黄粘洲中路70号(北纬23°4′30.040″,东经113°42′7.520″); 鉴于市场需求的变更,****公司的竞争力,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建设单位拟进行改扩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新增铝合金圆筒、电源外壳、建筑型材等铝制品的加工生产,并配套阳极氧化、电泳等工序; (2)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对车间平面布局进行优化; (3)对废水、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4)增加丝印工序及相应丝印设备; 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0m2,建筑面积约为16600m2。项目改扩建后生产铝合金圆筒280万件/年、电源外壳199万件/年、建筑型材320万件/年,设置熔融压铸、挤压、阳极氧化、电泳、丝印等工序,阳极氧化面积为160万平方米/年。 项目东面是******公司;南面是东****公司;西面****五金厂;北面是**市昆****公司。改扩建后,项目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天数为300天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处理厂处理,有效减少对纳污水体的污染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00t/d,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约50t/d****中心涌,剩余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少量含重金属浓缩液,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化抛、阳极氧化工序产生的酸雾 项目硫酸雾、氮氧化物经收集后引至楼顶的二级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的硫酸雾、氮氧化物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的要求。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部分未被收集到,即为无组织排放,经预测,项目的硫酸雾、氮氧化物在厂界外的最大贡献浓度点未超**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2、电泳、烘干、丝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电泳、丝印工序使用电泳漆、水性油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的电泳、丝印工序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可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丝网印刷第Ⅱ时段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燃烧天然气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烟尘经管道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加热炉的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值和《关于贯切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项目部分废气未被收集到,即为无组织排放,经预测,项目厂界外有机废气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637-2022)表A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厂界浓度不超过**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 3、焊接、打磨、拉丝、喷砂、熔融、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焊接工序使用电焊****工会产生颗粒物,产生量较小,为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打磨、拉丝、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熔融、压铸工序颗粒物、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中燃气炉及浇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燃烧天然气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烟尘有组织排放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中燃气炉及浇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部分废气未被收集到,即为无组织排放,经预测,项目厂界外颗粒物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4、挤压车间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挤压车间铝棒加热炉、时效炉燃料均采用管道天然气,燃烧天然气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烟尘经管道收集后高空排放,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加热炉的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值和《关于贯切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5、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 项目蒸汽发生器,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天然气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烟尘经管道收集后高空排放,可达到**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6、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臭气,臭气的有害气体主要成分为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等。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为地上结构,废气产生量较小,污水站所在地空旷,大气扩散条件较好,项目NH3、H2S、臭气浓度在厂界外的最大落地浓度未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 7、厨房油烟 项目厨房油烟采用静电法除油烟工艺对其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15m,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的相关噪声治理措施有: (1)从噪声源入手,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低噪声的设备; (2)在设备、管道设计中,注意防震、防冲击,以减轻振动噪声,并注意改善气体输流时流畅状况,以减轻空气动力噪声; (3)对电机、通风设备风机等除设置减振基础外,再设置隔音罩和消声器进一步降低噪声; (4)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项目的噪声治理措施预计投资5万元。通过采取上述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外环境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评价认为建设项目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在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投产后产生一定量的固体废物,处理不当将对周围的环境以及人群产生影响。项目在生产过程产生的普通外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制纯水废RO膜、综合废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公司处理;化学原料包装袋、废化学原料包装桶、废液、废火花机油及废桶、废切削液及废桶、废RO膜、含镍浓缩液、废水处理污泥、废抹布、废印版、阳极氧化线沉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对于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建设单位拟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对垃圾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因此,如处理与处置得当,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避免污染地下水,保护地下水**,本项目在营运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做好车间地面、废水收集水池的防腐、防渗措施,以避免项目废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2)项目在厂房外设置截污沟,并对截污沟做防腐、防渗措施,渗漏量大时由截污沟引至项目内的事故应急池,从而避免渗入地下而污染地下水。 (3)在化学品仓库门口设置墁坡,并对墙体及地面做防腐、防渗措施;泄漏事故处理时会有地面清洗废水,同时在化学品仓库周围设置导流沟,将事故废水由导流沟引至项目内的事故应急池,则泄漏的化学品及事故处理废水不会渗入地下而污染地下水。 (4)发生事故时,事故应急池存储的废水有可能通过地面渗入地下。事故应急池采用防渗混凝土浇筑为一体,四边墙体采用垂直结构,内墙角(包括底角),采用圆滑过渡或45°斜角过渡,内表面做水泥砂浆抹面,并找平、压实、抹光,并做防腐、防渗处理。同时导流沟也要做好防腐、防渗处理。 (5)项目危险废物临时堆放间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对堆放间,建设单位对堆放间进出口设置0.1m高的墁坡,并对地面做防腐、防渗措施,不会渗入地下而污染地下水。 (6)对于生活垃圾,建设单位须日产日清,一般不会产生垃圾渗滤液,同时对堆放点做防腐、防渗措施。 项目需分区防渗,对熔融、压铸车间、阳极氧化车间、污水处理站、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事故应急池等需严格进行防腐防渗措施,对于喷砂车间、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一般废物暂存区等辅助设施区则做好事故应急导流沟的收集,对于上述各种措施,建设单位应定期检修,防止因防腐、防渗措施损坏时渗漏而影响地下水。项目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之外的其它地区均为简单防渗区。对于简单防渗区,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可以满足该区域装置区防渗的要求。 对于上述各种措施,建设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定期检修,防止因防腐、防渗措施损坏时渗漏而影响地下水。 六、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土壤污染主要来自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污染,重在预防,污染后的修复成分十分高昂。为有效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项目运营期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生产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厂区设置事故应急水池,厂区废水处理设施故障或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将废水处理设施超标出水、消防废水转移至事故应急水池暂存,故障、事故解除后妥善处理,禁止将未经有效处理的废污水外排。生产中加强废水收集、输送管道巡检,发现破损后采取堵截措施,将泄漏的废污水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并妥善处理、修复受到污染的土壤。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检修、维护,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减少有机废气等污染物干湿沉降。 (3)原料及产品转运、贮存等各环节做好防风、防水、防渗措施,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弃置、堆放、填埋。 (4)厂区分区防渗,加强土壤环境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土壤监测指标发生异常情况,必须马上采取紧急措施。 按照有关的规范要求采取上述污染防渗措施,可以避免项目对周边土壤产生明显影响,营运期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司承诺严格按照以上措施执行,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公示时间 | 2026-03-11 |
| 联系人 | ****环境局 |
| 联系电话 | ****1131 |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