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23********579432C-****0306-000088-9 |
| 信息来源 | **市公共**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市**县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3-11 14:53:29 |
**县2026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补充耕地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县2026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补充耕地项目(招标项目标段编号:****)”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如下:
一、澄清内容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第三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控制价编制依据,原编制依据: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控制价编制依据:
1、******公司2026年1月设计的《**县2026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补充耕地项目》;
2、《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
3、《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24〕323号)、《水利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24〕323号)、《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水总〔2024〕323号)
4、《**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补充定额》(2008)等相关定额;
5、****水利厅皖水建函[2018]258号文件《关于发布(**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水利厅皖水建函[2019]470号文件《关于调整**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
6、****办公厅办财务函[2019]448号文件《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调整为9%。”
现修改为: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控制价编制依据:
1、******公司2026年1月设计的《**县2026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补充耕地项目》;
2、《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工程)》(水总〔2024〕323号);
3、水利部水总〔2024〕323号文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土保持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4.57元/工时;参照其他定额的从其规定;
4、《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24〕323号)、《水利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24〕323号)、《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水总〔2024〕323号)
5、《**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补充定额》(2008)等相关定额;
6、****水利厅皖水建函[2018]258号文件《关于发布(**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水利厅皖水建函[2019]470号文件《关于调整**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
7、****办公厅办财务函[2019]448号文件《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调整为9%。”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高河镇皖河路367号
邮 编: 246121
联 系 人:吴凡
电 话:0556-****021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 系 人:张莹
电 话:0556-****802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