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在妙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县在妙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工厂房、4套种茎加工生产线、一个冻库、**2个取水井、2****泵站、3套水肥一体化设施、田间机耕路约11.42公里等。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3月09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03月16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总价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威 (证书编号:桂** C3(2021)****040;身份证号:4509**********563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村委扶持到户设施农业示范点 2. ****纪委、监委维修服务用房工程 3. **市**区西甜瓜产业示范园(村集体经济)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总价 | ****805.33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刘朝君(注册编号:桂245****41227;身份证号:4303**********027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彭子晏(证书编号:桂**C3(2024)****135;身份证号:4506**********452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370.46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陈剑锋(注册编号:桂245****40381;身份证号:4524**********003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蒋声辉(证书编号:桂**C3(2018)****727;身份证号:4524**********091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商务中心(A座、B座)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 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1. ******公司在商务响应性评审中,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部分分部分项缺失计量单位被否决。 2. ******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格式要求,依据招标文件附件B1.26做否决投标处理。 3. ******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格式要求,依据招标文件附件B1.26做否决投标处理。 4. ******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格式要求,依据招标文件附件B1.26做否决投标处理。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fcgggzy/)发布。 |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177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
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