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烟台市城市快速路沈海高速段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福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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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成文日期: 2026-03-03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公示
【******市城市快速路沈海高速段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3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1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116

传真:0535-****116

通讯地址:**市**区**路46号

邮编:26400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市城市快速路沈海高速段建设工程

**区、开发区、**区

****

******公司

**市城市快速路沈海高速段建设工程起点位于****区夹**岸,起点桩号K10+219,终点位于**区沈海高速**立交,终点桩号K16+230。路线呈东西走向,全长约6.01km,其中高架桥(含夹河桥)长约5.14km,宽度33.7米,**立交主线长约0.87km。**互通立交局部改造、局部**,改造**路地下通道1处,平面交叉9处,上下匝道5对。夹河****立交段桥下设置地面辅路系统。主路采用双向八车道城市快速路兼顾公路功能标准,设计速度80 km/h;地面辅路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50 km/h。

1.大气环境影响

严格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控制施工期扬尘,合理安排施工周期,严格落实分段施工、湿法作业,配备防尘设备,采取密闭运输、遮盖、围挡、洒水等方式,有效控制物料运输、装卸、堆放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要求。

2.水环境影响

项目不设置施工机械维修场所,场地周边设置截水沟、沉淀池、隔油池,截留收集施工场地内的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加强对施工机械管理,防止燃料油跑、冒、滴、漏,保护地下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周边现有居民区,施工现场不设置营地。

做好夹河水环境保护。桥梁涉水基础采用双壁钢围堰平台施工,设置带防水膜布的污水导流渠。施工污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严禁排入夹河。规范处置废弃钻渣泥浆,涉水施工优先安排在枯水期。河岸物料堆放设围挡,散粒材料全覆盖,避开大风期作业。跨河桥梁两侧均设置沉淀池,路(桥)面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

3.声环境影响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边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结合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对线路两侧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建筑物采取设置声屏障等切实可行的降噪措施,加强对噪声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预留专项资金,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运营期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避免噪声扰民。后续应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功能,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4.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妥善处置。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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