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审批
辽宁-沈阳-新民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征补告字〔2026〕第2号
2026-03-11 15:08

根据****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市三道岗子镇**子村、黎明村、分水岭村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沈张线(辽河特大桥及引线)**工程(二期工程)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使用)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依据勘测定界图,本项目用地总面积6.9411公顷,其中农用地6.9411公顷(耕地6.0539公顷)。

二、拟征收(使用)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拟征收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23〕5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市三道岗子镇**子村、黎明村、分水岭村为Ⅲ类片区,征地补偿费标准为3.7万元/亩,实际补偿标准为3.7万元/亩。征地补偿总费用为385.2311 万元。

(二)地上物补偿标准:被征收土地上有附属物和青苗的,对地上附属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另行补偿,****市政府制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照《****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发〔2021〕5号)执行。

五、补偿登记方式

三道岗子镇**子村、黎明村、分水岭村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同意上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的请于2026年3月7日前到三道岗子镇**子村、黎明村、分水岭村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相关材料经三道岗子镇审核无误后,由三道岗子镇出具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完毕证明。对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如实说明。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6年2月6日起,至2026年3月7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内,向****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

2026年2月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