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翠云、礼嘉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服务期(年) |
折扣最高限价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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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翠云、礼嘉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1 |
100% |
1 |
批发业 |
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30%以上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允许采取分包的形式投标。投标人对照下列情形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内容此时应填写投标人的相关信息)。
2.投标人若为大、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份额的30%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内容此时应填写分包的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同时出具加盖双方公章的分包意向协议。
注:投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篇,不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标书代写(一)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二)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及报名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若有)、澄清(若有)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一律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om上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标书代写
(五)投标地点:****中心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4月 8日**时间9:30标书代写
(七)开标时间:2026 年 4月 8日**时间9:30标书代写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标书代写
五、投标保证金无。
六、****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五)按照《****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为无效投标。
(三)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否则为无效投标。
(五)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承接企业不得再次分包,且分包承接企业须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3-****1260
地 址:****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51****2417
地址:****园区三色路209号8栋1单元
注:投标人如有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接收。投标人可采取将质疑函盖章扫描后同质疑函电子版本(word版)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63.com,纸质件送至采购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