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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35kV**变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市禄劝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禄劝县,主****电站扩建工程及输电线路工程。变电站工程在原有站址内进行,将现状1台3.15MVA主变压器增容改造为3.15+5MVA配置,并在预留场地**#2主变进线间隔,本期保留两回土建备用间隔及一回电气备用,新增一回10kV出线安乐照线,不新增建筑物。输电线路工程**一回10kV单回路架空线路,起于35kV****电站**间隔,止于10kV新山线#49.1杆,路径全长约12.425km,**法兰盘杆195基、铁塔8基。项目总占地面积7332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2577平方米,临时占地4755平方米,占地类型包括公用设施用地、旱地、林地及草地等。工程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借方无弃方,施工期间对表土进行剥离保护,对临时堆土采取编织袋拦挡及彩条布苫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耕地恢复及植被重建,栽植灌木并撒播草籽,确保水土流失防治达标,提升区域电网供电能力及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