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于**县****工业园****园区****处理厂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部令 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园区****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县****工业园区内
建设性质:**
项目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一座占地面积4540㎡****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集水池+双调节池+水解酸化+A/O+二沉池+终沉池+消毒”组合工艺,项目日设计处理量为2000m3。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黄茆镇可闹**南侧房屋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157****4471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路39-1号2号楼1单元2502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71-****978
邮箱:****@sohu.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环评任务→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基础上,对工程施工期、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包括受该项目影响的周边居民和单位等利益相关方。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赞成该项目建设;
2.公众对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于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com/s/1KWaStIfzydSCsVSCh8HAowpwd=253t 提取码: 253t。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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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