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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800724G | **市**区白**东街9号科技创新综合体B区B1栋13层 | 87.9(均分制) | ****440元 |
| 服务类 |
| 名称:****法院警务服务(第二次) 服务范围:提供庭审保障、配合执行及安全防护等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续签合同期限一次一年,续签不超过两次。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马志恒、胡剑文、龚自觉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80%计算,由成交人支付,金额:1807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地址:**市**区顶山街道**大街132号
联系人:朱冠军、胡剑文
联系电话:****8873、****8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北路241号21层A座
联系人:李桂珍
联系电话:151****7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桂珍
电话:151****7353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