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滇中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有序开展2026年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需聘请1家第三方机构开展长水街道2026年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特制定采购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2026年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 购买主体
****
三、 资金来源
(一)项目金额:约3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四、 采购方式
此次采购项目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文件要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开展。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质量、时间等目标要求
1. 免疫密度目标:必须做到应防尽防,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
2. 免疫质量目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
3. 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和动物防疫信息化工作覆盖率达100%。
4. 时间要求:春防工作要求在3月30日前全面完成, 秋防工作要求在9月20日前全面完成。
七、 采购内容
长水街道辖区内2026年春、秋季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以2026年2月畜禽存栏量为基数,猪1905头、牛485头、羊1572头、鸡2285只,最终以实际免疫数据为准)。
免疫范围:辖区畜禽饲养场、散养户饲养的猪、牛、 羊、鸡、鸭、鹅等。
免疫项目:鸡、鸭、鹅等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 牛、羊—口蹄疫;猪—口蹄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 羊—小反刍兽疫。
八、 采购计划完成时限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程序及采购计划购买,本次采购计划于2026年3月中旬完成。
九、 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在**滇中新区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示(http://www.****.cn)。
十、 目标要求
按照采购主要内容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圆满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