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老船厂10-1#楼装修工程监理(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银**路39号502
成交金额: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老船厂10-1#楼装修工程监理(二次) 服务范围:老船厂10-1#楼装修项目,****船厂项目地块东部区域,紧邻长江路主干道,总建筑面积4186.65㎡,共4层。本项目为监理服务,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相关规范及标准 服务时间:70个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服务标准:符合监理规范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吕钢、赵广武、何春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元,则代理费=成交价×1.5%;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中标供应商业绩:**市湾沚区湾沚镇桃园村洑宕村容村貌提升项目监理;华山路商业街整体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方式:何工 0553-****170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九华中路205号副楼一楼
联系方式:138****1161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青
电话:138****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