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新大垾农文旅项目正式营业所需一般设备及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7、货到现场后,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现场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外观、数量及采购需求中其他技术参数,验收不合格的应重新更换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固定资产编号、整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盖公章,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7、货到现场后,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现场验收,包括产品型号、外观、数量及采购需求中其他技术参数,验收不合格的应重新更换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固定资产编号、整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盖公章,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3.2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 供应商业绩的评审标准“供应商完成单个合同额为150万元以上的同类业务(含软装物品/厨房物品/家用电器设备中至少一种)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供应商完成单个合同额为15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业务(含软装物品/厨房物品/家用电器设备中至少一种)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3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弋****开发区外包产业园5#楼12层
联系方式:0553-****75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41号
联系方式:0553-****113 177****11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露露
电话:0553-****113 177****1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