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名称
排水消波装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预算
890000.00元
四、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五、产品参数要求: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排水消波装置 |
PSXB300/10 |
套 |
2 |
主体及接管材质为304不锈钢 |
| 2 |
排水消波装置 |
PSXB300/3.6 |
套 |
2 |
主体及接管材质为304不锈钢 |
| 3 |
排水消波装置 |
PSXB300/10 |
套 |
2 |
材质按加工图纸 |
| 4 |
排水消波装置 |
PSXB300/3.6 |
套 |
2 |
材质按加工图纸 |
| 5 |
排水消波装置 |
PSXB.N 300/2.4 |
套 |
1 |
材质按加工图纸 |
具体设备订货技术要求联系甲方联系人康先生提供。
六、服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服务时间:1年
2.服务地点:****
(二)包装、运输
1.包装:乙方所提供货物,应按甲方要求包装。
2.运输:供应商必须提供配送车辆,保证配送车辆安全可靠,负责免费配套辅材及其运输、装卸等。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货到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由乙方开出收货单,双方签字并确认收货单,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结货款并开具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进行支付货款。
(四)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合同约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若未按要求提供服务,或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商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参股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没有与境外可疑项目建设或与境外有非法业务联系。
4.报名该项目需本单位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涵盖此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如有疑问,请联系康先生,电话:180****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