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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
2026-03-11
发布时间:2026-03-11 15:56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的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宾王中学**校区**工程 | **市宗泽路211号 | **** | 项目拟在**市宗泽路211****中学**校区**工程建设,总投资44475万元,总用地面积76870.86平方米。项目**工程包括**教育综合体、艺术综合体、架空层食堂、架空运动场、体育馆、连廊、平台、****停车场等建筑,其中**部分地上建筑面积约47266.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整体办学规模达到42+42个班级。 | 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纳入市政雨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排入预设管道再经“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沿内置竖井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食堂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与食堂油烟一起经专用烟道由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引至屋顶排放。 3.噪声:科学合理布局,室内安装隔音窗,加强校区及周边车辆管理,完善警示和导向标志,校区内限速禁鸣。 4.固废:妥善处置各类固废。实验室废液、废化学试剂、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医疗废物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废油脂、厨余垃圾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公司代为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实行**化再利用,严禁随意堆放、抛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8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0072
通讯地址:**市望道路300****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