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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5MA20JAF31B | 建设单位法人:孟国庆 |
| 陶玉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社区新府村88号 |
| 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再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8.995278 纬度: 31.9108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13 |
| 宁环(江)建〔2025〕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99 |
| 5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5MA20JAF31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15MA20JAF31B | 验收监测单位:**学府****公司 |
| ****0191MAC3A5QL78 | 竣工时间:2025-10-13 |
| 2025-11-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20 |
| 2026-0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203YaCxG |
| 建筑装修垃圾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建筑装修垃圾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处理建筑装修垃圾250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处理建筑装修垃圾25000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粗选(人工分选)—上料—磁选—滚筒筛分—风选—一级破碎—二级破碎 | 实际建设情况:粗选(人工分拣)—上料—磁选—风选(轻质垃圾撕碎、筛分、打包)—上料—破碎-风选(轻质垃圾撕碎、筛分、打包)—筛分 |
| 将风选改为两个阶段,并增加了轻质垃圾的后筛分处理,使轻质垃圾分选的更加彻底;破碎及筛分工艺顺序进行了调整,减少骨料的二次破碎工段,调整后的工艺路线对于混合料的风选更为合理。由于工艺路线的调整,处置设备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增加1台给料机,用于一次风选后的中转上料;增加了1台除铁器,确保铁质物料分离的更加彻底,避免对后续设备运行的损坏;增加1台风选机,此风选机为二次风选用的1台小型风选机,确保轻质物料的分离得更加彻底;增加1台装载机,有利于场内物料运输;增加1台反击式破碎机,用于替代原环评中的1台颚式破碎机及1台对辊破碎机;增加1台平板筛分机,用于石子料和石粉料的分离,替代原环评中的破碎机功能;增加1台撕碎机,用于分离后轻质垃圾的破碎,以便于垃圾打包;减少了1台颚式破碎机及1台对辊破碎机,被1台反击式破碎机及1台平板筛分机所替代。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 2、废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 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废: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区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土壤及地下水: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厂区须实施分区防渗,落实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6、环境风险: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对污水处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根****管理部门审批联动的相关文件要求,****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定****处理厂处理。 2、废气:上料、筛分、风选、破碎等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各类未收集的粉尘采用喷雾系统+雾炮机进行降尘。 3、噪声:通过采用隔声、减振及加强进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影响。 4、固废:废塑料、废金属、废木材外售综合利用;轻质垃圾委托专业单位焚烧处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渣委托专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布袋、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油桶及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设置。 5、土壤及地下水:厂区已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渗措施,危废暂存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均已落实地面防渗。 6、环境风险: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现场配备了应急物资,加强现场环保管理;企业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做到演练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杜绝污染事件发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区域为1#及2#厂房 | 实际建设情况:1#厂房外租,生产区域调整为2#厂房及3#厂房,其中3#厂房代替环评中1#厂房包括粗选、磁选、风选等前段生产内容;2#厂房保留原有石料加工内容。 |
| 1#厂房面积较小,将1#厂房改为面积较大的3#厂房。厂房均在厂区红线范围内,调整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未新增敏感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93 | 0.0293 | 0 | 0 | 0.029 | 0.029 | |
| 0 | 0.0426 | 0.1055 | 0 | 0 | 0.043 | 0.043 | |
| 0 | 0.0082 | 0.0088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0011 | 0.0012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96 | 0.0103 | 0 | 0 | 0.01 | 0.01 | |
| 0 | 7200 | 7200 | 0 | 0 | 7200 | 720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517 | 0.5295 | 0 | 0 | 0.252 | 0.25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沉淀池 | 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化粪池、沉淀池 | 监测指标:pH值、COD、SS、TN、NH3-N、TP;监测点位:化粪池;监测频次:4次/天,连续2天 |
|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 布袋除尘器 | 监测指标:颗粒物;监测点位:DA001进出口;监测频次:3次/天,连续2天 | |
| 2 | 厂房喷雾系统+雾炮机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 厂房喷雾系统+雾炮机 | 监测指标:颗粒物;监测点位:上风向1个,下风向3个;监测频次:3次/天,连续2天 |
| 1 | 隔声、消声和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隔声、消声和减振 | 监测指标:连续等效(A)声级;监测点位:厂界四周4个点;监测频次:昼间,连续2天 |
| 1 | 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厂区须实施分区防渗,落实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 厂区已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渗措施,危废暂存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均已落实地面防渗。 |
| 1 | 固体废物在厂区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设置。 |
| 1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对污水处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根****管理部门审批联动的相关文件要求,****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 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现场配备了应急物资,加强现场环保管理;企业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做到演练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杜绝污染事件发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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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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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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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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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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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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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