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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2MA4F5GJ85W | 建设单位法人:汪建红 |
| 官泽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孝****工业园沦河大道68号 |
| 东远年生产铝合金模板18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工业园沦河大道68号 |
| 经度:114.02704 纬度: 30.7923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26 |
| **环审函〔2022〕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1-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2MA4F5GJ85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900MA49EC1WXP | 验收监测单位:**澜科****公司 |
| ****0900MA4897AL5T | 竣工时间:2024-03-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生产铝合金模板18万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铝合金模板14万平方米 |
| 铝模的90% 以上需求来自房地产开发,随着下游房地产行业的下行,导致整个市场规模缩减,订单量减少,因此本项目产能随之缩减至年产铝合金模板14万平方米。项目减产后,设备生产能力和污染防治设施能力均满足要求,各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总量,较环评阶段污染减小,因此该变动合理可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下料+冲孔+成型+焊接+抛丸+清洗+烘干+喷塑+固化+试装。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冲孔+成型+焊接+抛丸+喷塑+固化+试装。另对铝合金模板配套铁质加固件进行喷漆,使用水性漆,用量为1t/a,设置固定式喷漆房。 |
| “清洗+烘干”的核心作用是去除铝合金模板表面的油污、粉尘等杂质,为喷塑提供洁净基底。抛丸工序即为喷塑前处理工序,抛丸工艺的核心作用是实现模板表面的“清洁+粗化”,为喷塑层提供机械附着力。建设单位通过采取更改抛丸设备,优化抛丸工艺(调整弹丸粒径、提升抛丸压力以及**抛丸时间等),可通过弹丸的冲击和研磨作用,完全去除模板表面的油污、灰尘及轻微氧化层,其清洁度可满足喷塑层对基底的清洁度和粗糙度要求,从工艺逻辑上替代了“清洗+烘干”的核心功能,因此无需额外采取“清洗+烘干”除油。且取消清洗环节后,厂区不再涉及清洗用水,无清洗废水排放,可减少污染物排放,具有良好的环境正效益,因此该变动合理。部分客户要求对铝合金模板配套铁质加固件进行喷漆处理,防止生锈,需喷漆铁质加固件约71.4t,项目使用环保型水性漆,每吨铁质加固件约使用14kg水性漆,因此水性漆用量为1t/a,喷漆工序会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建设单位设置固定式喷漆房,喷漆废气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通过核算,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未增加,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喷漆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可做到合理处置不外排,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因此,该变动合理可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焊接烟尘: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TA001)处理后排放,车间安装轴流换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抛丸粉尘:密闭抛丸设备,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密闭抛丸设备,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喷塑粉尘:喷粉房密闭,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大旋风+后过滤器二级回收(TA003)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有机废气:在烘道进出口两端设置集气罩密闭收集后经UV光催化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TA004)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炉窑配套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废气:/。废水: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二级处理达标后排入沦河,最终汇入府河**段。固体废物:废下脚料、除尘器收集的焊接烟尘、除尘器收集的抛丸粉尘、焊渣、废抛丸钢珠、废塑粉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的喷塑粉尘回用生产;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油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厂区4#生产车间北部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为20m2);2#生产车间西北侧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0m2)。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焊接烟尘:7台固定式焊接工位焊接烟尘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另设置3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间安装轴流换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抛丸粉尘:密闭抛丸设备,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喷塑粉尘:喷粉房密闭,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大旋风+后过滤器二级回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固化有机废气:在烘道进出口两端设置集气罩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废气:固定式喷漆房,喷漆废气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水:不涉及清洗废水。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废下脚料、除尘器收集的焊接烟尘、焊渣、除尘器收集的抛丸粉尘、废抛丸钢珠均外售;除尘器收集的喷塑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水性漆桶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20m2。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暂存后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 |
| 废气:焊接烟尘:环评阶段考虑分散式焊接工序,因此焊接工序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实际生产过程,设置固定式焊接区域,设置7台固定式焊接工位,采用固定式集气罩+管道+布袋除尘器的模式,实现多工位焊接烟尘集中处理,该部分焊接烟尘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变更后可提升污染治理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具有良好的环境正效益,因此该变动合理。抛丸粉尘: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设备型号变更为铝模板网带式自动化抛丸机,生产能力为2t/h,该设备自带两套布袋除尘器,2个排气筒,因此该变动合理。喷塑粉尘:根据调查,喷粉房密闭性良好,大旋风+后过滤器二级回收均为设备自带,粉尘去除效率通常为 95%-99%(大旋风去除10μm 以上粗颗粒,效率80%-90%;后过滤器去除细颗粒,效率 99%以上),本项目喷粉房规模较小,使用的粉末涂料为无毒、无刺激性成分,经处理后粉尘排放量极小,现场基本无散逸粉尘,且通过分析,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相应标准,因此该变动基本合理。固化有机废气:****政府于2022年3月3日印发了《**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内容,2022年起,**项目不推荐使用单一活性炭、UV光解或活性炭+UV光解等低处理效率的VOCs处理工艺,更换高效处理设施。本项目实际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工艺,通过监测可知,项目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总量控制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定期更换废活性炭,可提高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因此,该变动合理。天然气燃烧废气:本项目为固化烘干炉,本项目喷粉固化炉窑为间歇式生产(单批次生产完成后停机,等待下一批次铝模上料),而低氮燃烧装置(尤其是全预混燃烧器)在连续满负荷运行时的低氮效果最佳,间歇式生产下,燃烧器频繁启停,氮氧化物减排效果大打折扣,且易导致燃烧器故障;通过监测可知,项目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和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极低,均低于检出限,废气能做到达标排放。因此,该变动基本合理。喷漆废气:新增铁质加固件喷漆工序,新增喷漆废气 部分客户要求对铝合金模板配套铁质加固件进行喷漆处理,防止生锈,需喷漆铁质加固件约71.4t,项目使用环保型水性漆,每吨铁质加固件约使用14kg水性漆,因此水性漆用量为1t/a,喷漆工序会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建设单位设置固定式喷漆房,喷漆废气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通过核算,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未增加,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因此,该变动基本合理。废水:建设单位通过采取更改抛丸设备,优化抛丸工艺(调整弹丸粒径、提升抛丸压力以及**抛丸时间等),可通过弹丸的冲击和研磨作用,完全去除模板表面的油污、灰尘及轻微氧化层,其清洁度可满足喷塑层对基底的清洁度和粗糙度要求,从工艺逻辑上替代了清洗环节,取消清洗环节后,厂区不再涉及清洗用水,无清洗废水排放,无COD和NH3-N总量控制要求,可减少污染物排放,具有良好的环境正效益,因此该变动合理。固体废物:环评阶段废气拟采用“UV光催化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故环评阶段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和废灯管。实际废气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因此无废灯管产生,但会产生 废过滤棉,另根据实际生产需要,铝合金模板配套铁质加固件需进行喷漆处理,油漆使用过程会产生废水性漆桶,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建设单位在厂区4#生产车间北部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为20m2);2#生产车间东部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0m2),固体废物暂存间能满足贮存要求。变动后可保证各类固体废物被收集和处置,不外排。因此此变动基本合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 | 0 | 0 | 0 | 0.03 | 0.03 | |
| 0 | 0.111 | 0 | 0 | 0 | 0.111 | 0.111 | |
| 0 | 0.011 | 0 | 0 | 0 | 0.011 | 0.01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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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045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 0 | 0.0045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7 | 0 | 0 | 0 | 0.007 | 0.007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值 | 已建 | **澜科****公司(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3日)进行了现场采样 |
| 1 | (1)焊接烟尘7台固定式焊接工位焊接烟尘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另设置3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间安装轴流换气扇加强车间通风。(2)抛丸粉尘密闭抛丸设备,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3)喷塑粉尘喷粉房密闭,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大旋风+后过滤器二级回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4)固化有机废气在烘道进出口两端设置集气罩密闭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5)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6)喷漆废气固定式喷漆房,喷漆废气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标准排放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标准 | 已建 | **澜科****公司(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3日)进行了现场采样。 |
| 1 |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运输管理,禁止野蛮装卸,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距离衰减、绿化降噪、夜间不生产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已建 | **澜科****公司(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3日)进行了现场采样 |
| 1 | 规范处置各类固废。各类固体废物按《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储存和处置,统一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 | 已按规范要求处置各类固废。实际无废灯管,新增废过滤棉,已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均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转移前已报批转移手续。一般工业固废废下脚料、除尘器收集的焊接烟尘、焊渣、除尘器收集的抛丸粉尘、废抛丸钢珠均外售;除尘器收集的喷塑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水性漆桶交由厂家回收利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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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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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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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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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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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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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