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脱贫对象灾后重建)的公示
现将****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脱贫对象灾后重建)的通知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30日(10天)。如对资**排表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县脱贫办 ****服务中心2号楼406室。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595-****9628 qzaxfpb@163.****. 监督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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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
****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脱贫对象灾后重建)的通知
****政府:
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脱贫对象灾后重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7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脱贫对象灾后重建)52万元,用于支持宝潭村、**村2025年因台风、暴雨、干旱、山洪、低温等自然灾害受损重建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根据《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该项资金围绕“巩固成果、守牢底线”的目标要求,优先用于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因灾受损的产业发展项目和关联基础设施修复补助,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因灾受损的住房及饮水安全叠加补助,支持脱贫村受损的村集体产业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补助,每个补助项目资金叠加其他灾后民生救助保障措施后,原则上不超过受灾的直接经济损失总额。
二、强化资金监管
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督促项目尽快开工,及时竣工验收,确保资金按时拨付,防止资金结余,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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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表
| 序号 | 乡 镇 | 村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补助金额 (万元) |
| 1 | 西坪镇 | 宝潭村 | 西坪镇宝潭村美社至**C816线K0+380处公路水毁修复工程 | 道路修复铺筑长度约45米,浇筑挡土墙约450立方等 | 39 | 35 |
| 2 | 西坪镇 | 宝潭村 | 西坪镇宝潭村**垵边公路水毁修复工程 | 浇筑混凝土280立方米,路面修复60平方米,护栏长度18米等 | 21 | 10 |
| 3 | 西坪镇 | **村 | **村下社角落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 水毁道路长度约17米、宽1米、高7.5米,约127.5立方米的浇筑混凝土 | 7 | 7 |
| 合计 | 67 | 52 |
| 附件2 |
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 |||||
|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 **** | 补助项目/区域 | 西坪镇 | |||
| 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52 | ||||
| 其中:财政拨款 | 52 | |||||
| 其他资金 | 0.00 | |||||
| 总体目标 |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主要用于 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因灾受损的产业发展项目和关联基础设施修复补助,支 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因灾受损的住房及饮水安全叠加补助,适当支持脱贫村受 损的村集体产业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补助,努力减轻灾害影响,巩固“两 不愁、三保障”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单位 | 区域目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补助脱贫村个数 | 扶补助村集体产业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的脱贫村数量 | 西坪镇 | =2个 | |
| 时效 指标 | 脱贫对象灾后重建任务完成率 | 当年度脱贫对象灾后重建任务完成率 | 西坪镇 | ≥100% | ||
| 质量 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西坪镇 | ≥100% | ||
| 成本 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灾后重建补助资金控制率 | 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省级财政投入控制 | 西坪镇 | ≤100% |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本实现帮助受灾村恢复生产 | 基本实现帮助受灾村恢复生产 | 西坪镇 | 100%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获得灾后重建补助的脱贫村满意度 | 获得灾后重建补助的脱贫村满意度 | 西坪镇 | ≥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