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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废旧锂电池及正极片**化利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废旧锂电池及正极片**化利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 拟审批时间: | 2026年03月11日 | ||
| 项目概况: | 一、****废旧锂电池及正极片**化利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开发区**大道以北、乌沙路以西。项目建设生产厂房、****中心及辅助配套设施等,购置连续式离子催化辊道炉系统、超声波振动筛、粉体负压密相气力输送系统等设备,建设锂电池及正极片**化利用产线,建成可实现年处理废旧锂电池及正极片20000吨。项目总投资为1450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2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58%。****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于2025年9月29日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磷酸铁锂黑粉(自拆解正极片生产)拆解烘干不凝气及裂解废气、修复磷酸铁锂正极粉裂解废气收集后经1套“三级碱喷淋+除雾+布袋除尘+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8m排气筒(DA001)排放;磷酸铁锂黑粉(自拆解正极片生产)的脱粉、包装粉尘,修复磷酸铁锂正极粉的脱粉、粉碎、烘干、除铁、筛分、包装粉尘等收集后经1套“旋风除尘+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磷酸铁锂黑粉(自拆解正极片生产)的风选粉尘,磷酸铁锂黑粉(外购正极片生产)的撕碎、粉碎、筛分、包装粉尘经1套“旋风除尘+脉冲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实验废气经通风橱及抽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 项目烘干、裂解工序工艺废气中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排放限值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进行控制,其余工序工艺废气的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要求;有组织排放氟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4二级标准限值,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实验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置换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项目喷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定期更换的喷淋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初期雨水经沉淀过滤,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汇同循环冷却系统置换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处理厂处理。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东、西、北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南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电解液、沉渣、喷淋塔废液、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实验废液、废试剂瓶等)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48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严格对照相关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