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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文件规定,****受****委托对638国道**县照田圩至浙闽交界黄坑段(照田圩至淤上)改建工程土地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因638国道**县照田圩至浙闽交界黄坑段(照田圩至淤上)改建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政府拟征收松源街道(东门村,五三村,南门村,西门村)、淤上乡(外童村,山根村,淤上村,石坝村)、濛洲街道(后碓村,周墩村,大济村,道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4.356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评估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冯工
电话:152****8886 E-mail:****@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
受项目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征求意见主要内容:
1.您对本次土地征收项目了解吗;
2.您是通过以下哪种途径了解本项目;
3.您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主要考虑的因素是;
4.您是否支持本次征地征收项目;
5.您对本项目的实施还有哪些建议和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告发布第二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上述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看法。
****运输局
****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