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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航空港****管理局****执法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371-****0276
通讯地址:****合实验区****中心
附件:1. 关于受理和拟批复****年产车用三角窗150万车付及240万pcs磁
钢件和备品备件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告知承诺制)
2. ****年产车用三角窗150万车付及240万pcs磁钢件和备品备件仓储项目承诺书
3. ****年产车用三角窗150万车付及240万pcs磁钢件和备品备件仓储项目环评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