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耗材、宣传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二包)(二次)
中选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办公耗材、宣传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二包)(二次)
三、中选信息
中选人名称:****
******公司
中选人地址:**省****关街道**南路电信小区 732 号
**省**市**区东关街道汴河中路136号
中选费率:89% 、 86%
评审得分:77.97分、 76.9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宣传用品采购(二包)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65天(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续签金额不变)。 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比选申请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广源缤纷城8栋2903室,联系方式:189****5877。
若比选申请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浍水西路598号
联系方式:钱主任 0557-****2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广源缤纷城8栋2903室
联系方式:牛工 189****5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工
电 话:189****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