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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CR0002/2026-84529
发文机关: **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字〔2026〕126号
成文日期: 2026-03-10
关于**县巴山镇罗枧村下旺组河岸挡墙**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县巴山镇罗枧村下旺组河岸挡墙**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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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县巴山镇罗枧村下旺组河岸挡墙**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巴府字〔2026〕11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县巴山镇罗枧村下旺组河岸挡墙**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巴山镇罗枧村下旺组河岸挡墙**以工代赈项目
二、拟建地点:**县巴山镇
三、建设性质:**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农村河岸块石挡墙长490米,高1.9米。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4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财政配套资金(其中申请省预算资金4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万元)。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2026年5月-2026年12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