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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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MFP甲酯项目 | ****园区 | **** | ******公司 |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采用外购商用混凝土,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场地洒水压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收****处理站进行处理;严禁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施工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施工结束后集中回收处置,****园区物业部门统一处理。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三乙胺高位槽及三乙胺蒸馏冷凝产生的废气管线密闭收集后进入“酸吸收+水吸收+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尾气处置装置处理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三乙胺、二氯甲烷以NMHC计)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限值要求;排放的二氯甲烷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6限值要求; 热洗池及含油污水池产生的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通过密闭原料库**有的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旋转蒸馏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后进入雾化塔喷淋除尘经15m高烟囱排放;排放的SO2、NOX、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VOCs)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精炼石油及非特定行业旋转蒸馏炉经低氮燃烧后进入雾化塔喷淋除尘经15m高烟囱排放;排放的SO2、NOX、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VOCs)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循环冷却排污水、精炼石油及非特定行业分离含油污水、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备采用“絮凝+气浮”工艺预处理,****处理厂进水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油水混合物按含油污泥委托处理协议约定,****油田生产企业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再处理,满足标准后回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收集,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原料库(含油污泥储池、热洗池、危废贮存库)、罐区(含围堰)、蒸馏生产车间、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为重点防渗区,原料库(含油污泥储池、热洗池、危废贮存库)、罐区(含围堰)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蒸馏生产车间、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要求。依托现有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制定土壤环境跟踪监测措施并予以实施,建立完善的跟踪监测制度。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相应减振措施,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药剂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回收站;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含油污泥蒸馏处理产生的泥渣暂存于脱油泥渣暂存库,检验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利用指标要求后,按照《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利用;混合油罐、油水混合物储罐、雾化塔、水封箱底泥、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理,分别返回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含油污泥储池及精炼石油及非特定行业含油污泥储池,送入相对应的密闭旋转蒸馏炉进行处理;精炼石油及非特定行业含油污泥蒸馏处理产生的精(蒸)馏残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漏污染,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一厂一策”操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到我局备案。 (八)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九)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项目运营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并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