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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宗国有资产对外租赁的公告
****受****委托,对该单位八宗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招租。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租人:****
(二)出租标的简介:**区晨曦花苑小区配套用房、****民政局临街房屋、****住建局原址办公楼、****种场****总场机动地。以上标的物2026年3月9日已到租期,无抵押。拟出租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 标的号 |
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位置 |
单位(亩) |
租期(年) |
租赁价格(元) |
保证金(元) |
竞价步长(元) |
| 1 |
晨曦****幼儿园 |
标的八:位于**区晨曦花苑小区 |
850.39㎡ |
3 |
247692 |
49000 |
500 |
| 2 |
晨曦****超市 |
标的九:位于**区**区晨曦花苑小区 |
626.9㎡ |
3 |
240945 |
48000 |
500 |
| 3 |
原民政局临街房屋1号厅 |
标的十:****广场路中段,永业广场路东 |
180㎡ |
2 |
200000 |
40000 |
500 |
| 4 |
原民政局临街房屋2号厅 |
标的十一:****广场路中段,永业广场路东 |
860㎡ |
2 |
300000 |
60000 |
500 |
| 5 |
原民政局临街房屋3号厅 |
标的十二:****广场路中段,永业广场路东 |
100㎡ |
2 |
100000 |
20000 |
500 |
| 6 |
住建局原址办公楼 |
标的十三:位于**区昭**桥北头,水上公园** |
2482.62㎡ |
3 |
796512 |
159000 |
500 |
| 7 |
****总场机动地 |
标的十五:位****良种场 |
2122.51亩 |
2 |
****268 |
720000 |
500 |
| 8 |
****种场分场机动地 |
标的十六:位于****良种场 |
799.77亩 |
2 |
****664 |
230000 |
500 |
特别说明:
1.在租期内,****政府需要收回资产时,可在限定时间内收回,政府收回资产时,只退回当年剩余时间的租金,承租方无条件腾退资产,******集团****公司不给任何补偿。
2.本次出租的资产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资产租金。
二、租赁要求
1.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装修、装饰、拆改变动房屋或改变其主体结构的;
2.不得转租、分租、出借、转让该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该房屋让与他人使用的;
3.不得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4.租赁期满,如出租人国有资产继续对外租赁,承租人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最终未能中标,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国有资产交还给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意向承租人应在国有资产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资产,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就出租国有资产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相关疑问须在国有资产出租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国有资产面积并认可租赁国有资产现状及租赁要求,出租人及****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6.承租人须承诺完全接受国有资产出租公告及所附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并自公示期满(3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交易中心签订租赁合同。
7.其他未尽事宜见租赁合同。
****总场及分场机动地特别说明:
1.在租期内,****政府需要收回资产时,可在限定时间内收回,政府收回资产时,只退回当年剩余时间的租金,承租方无条件腾退资产,******集团****公司不给任何补偿。
2.本次出租的资产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土地租金。
二、租赁要求
1.不得私自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租用期间,要承担对该土地(包括未出租的地块)进行看护、管理的责任,使该土地不被侵占、侵蚀,确保其完整,但乙方只能使用甲方划定的区域,不得超面积、越界占用。边界及看护责任区的划定由甲方实地予以确定。
3.乙方在租用期间,要认真负责,不允许其他人再非法占用国有土地,不允许其他人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到国有土地进行耕种、建其他设施、存放杂物和倾倒垃圾等,对在此之前非法耕种的、存放东西的一律清除,对发生在看护区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给甲方,不得瞒报,否则,甲方可收回其土地租用权,且不给任何补偿,不退剩余租金。
4.乙方要合法经营,不得搞非法活动,如与执法部门或附近居民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后果自负。
5.支付周期:按年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总厂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两年租金;****种场分厂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一年租金,2027年1月1日前缴纳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年租金。
6.意向承租人应在国有资产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资产,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就出租国有资产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相关疑问须在国有资产出租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国有资产面积并认可租赁国有资产现状及租赁要求,出租人及****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7.****种场(总场)土地现状与塌陷公示,塌陷地块为八号机动地、九号机动地、十号机动地、十一号机动地、十二号机动地、十三号机动地。
承租方须亲自勘验,实地查验并完全知晓土地塌陷情况及潜在风险,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自愿承租,不以此主张瑕疵,要求减免租金、解约或索赔。
8.****政府储备用地,随时有可能引进项目等占用,所以在租赁期内不准乙方在该地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强行拆除,且拆扒费用由乙方负责
9.承租人须承诺完全接受国有资产出租公告及所附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并自公示期满(3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10.其他未尽事宜见租赁合同。
三、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26年 3月 12 日8:30时起至2026年4月 8日17:30时止。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 3 月 12日8:30时起至2026年 4 月 8日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
(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红大街以北、****商贸****中心大楼13层1307
联系人:王振刚
电 话:135****8852
五、承租人确定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如最高报价相同,优先确定国有资产所在地的居民为承租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 承租人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网络竞价时间: 2026年 4 月 9 日
| 标的1-2 |
9:00 |
| 标的3-6 |
9:30 |
| 标的7-8 |
10:00 |
延时竞价周期:9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新)》)。
六、竞租保证金的缴纳及处置
(一)意向承租人应于报****银行到账为准)****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租保证金。
1、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2、银行账号及缴款子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注:竞买人按《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新)》操作。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银行(均应****交易中心产****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一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租赁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而意向承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七、租金的支付及交易佣金
(一)租金的支付
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红大街以北、****商贸****中心大楼13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4MA7M17KX19
开户行: ****公司**团结支行
开户行行号:313****00236
账号:400********100020030
(二)交易佣金
无。
八、意向承租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竞租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竞租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九、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26年 3 月 12日8:30时起至2026年4月8日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 王英哲
电话: 0476-****060
地址:****服务局5楼509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2026 年3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