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海关影像微视频制作服务项目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常平海关微视频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30000元(最高限价)。
(四)项目内容:详见附件《常平海关采购报价单》。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提供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提供报价资料及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常平海关采购报价单》加盖公章。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改报价单任何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报。
(二)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截图等相关资质纸质版并分别加盖公章,保证具备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供应商须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项目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法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报价资料无须进行打钉、打胶。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递交报价资料,否则可视为无效报价,同时要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参加资格。
五、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一)递交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6:00。
(二)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逾期送达的,则视为放弃参加本采购项目。标书代写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四)递交地址:**市常平镇东征路98****海关309房,联系人:李先生、卢小姐,联系电话:0769-****5830。
六、采购人评审
本项目采用比价方式进行采购,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现场随机抽签决定最终供应商。
七、结果公告
本项目的所****海关门户网站(http://huangpu.****.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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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