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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现将**市城市防洪排涝及污水处****处理厂****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城市防洪排涝及污水处****处理厂****处理厂)
二、建设地点:**州弥****小组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组意见、验收组名单
四、公示时间:2026年3月11日-4月9日(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宁工
联系电话:153 6835 5463
通讯地址:**市****公司(弥****社区上清路髯翁森林公园商业街B栋1楼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