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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集团泉**埔温排水区域75MW****电站配套升压站项目的请示》(国能**供〔2026〕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助力福****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光伏发电的发展模式,做好储能和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集团泉**埔温排水区域75MW****电站配套升压站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区****电厂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 座110kV 升压站(变电容量85MVA),总用地面积约5000m2,总建筑面积约859.16m2(其中电气楼建筑面积约837.32m2、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21.84m2),配套建设1 套7.5MW/15MWh 电化学储能系统,同时**升压站至升压站外第一基塔的110kV 送出线路电缆约200m。购置的设备主要包括1 台110KV(容量85MVA)主变压器、一台35KV(容量400KVA)站用变压器、1 台6KV(容量250KVA)站用备用变压器、1 套SVG 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1 套接地装置、9 面高压开关柜、5 面低压开关柜、2 台升压变流舱、3 台电池预制舱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5517.9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639.5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
项目股东:****,出资比例:100%。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人民政府确认,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局**分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闽〔2017〕**区不动产权第****927号)。
(二)******局出具的《****集团泉**埔温排水区域75MW****电站配套升压站项目用地规划意见的复函》。
(三)******局出具的《关于下达****项目用地规划要点的通知》(**自然〔2025〕443号)。
(****人民政府出具的《****集团泉**埔温排水区域75MW****电站配套升压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的函》(南政函〔2025〕47号)。
(五****区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国能集团泉**埔温排水区域75MW****电站配套升压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通知书》。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委员会
2026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