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家具、木制品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开发区和畅中路3号;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科****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厂房,购置精密推台锯、木工柔性生产线、高速电脑裁板锯、高速自动封边机、异形封边机、PUR供胶机、****中心、钻孔机、喷漆房、UV涂装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定制柜类110000平方米、木质门3300樘、木饰面88000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海****公司集中处理,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同时还应满足海****公司的接管要求。海****公司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2026年3月28日起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标准。项目水帘废水经气浮一体机处理后回用,定期更换的浓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喷枪清洗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颗粒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表1标准限值;危废仓库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4相关标准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甲醛无组织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表4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甲醛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表3标准限值。
(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六)根据《**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1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