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顺利推进,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实施质量和实施效果,****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力推进水稻机插机抛保障粮食安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主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则,机插机抛环节遴选20家主体。
二、遴选条件
******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供销**社服务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具备条件的主体,作为承担任务的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含两年),在监管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在本县主管部门备案,能够接受县农业农村、****联合社等部门的监管。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服务场地以及其他能力。
3.在群众中信誉良好,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服务质量优质,有规范的服务协议,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4.近三年,服务主体及其法人征信良好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5.2026年2月底前纳入名录库管理。
三、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按照项目支持的三个环节,各服务主体结合自身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自主选择服务环节、服务区域、服务规模,向服务主体所在地域或服务作业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道、办事处)推荐。****政府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将资料交至县农业社****办公室。
3.县级审核。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收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推荐名单及申报资料后,对服务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后对各服务主体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议,按照评分标准(见附件),结合项目各环节服务计划,按得分高低及主体服务能力确定项目服务主体名单、服务环节和服务规模,****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审定。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经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确定。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3 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县农业社****办公室(县经管站)
咨询电话: 0731-****2643,133****003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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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