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业务用房(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本项目有关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没有找到单价措施分析表,请提供。
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EXCEL格式将重新发布,请各投标人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在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附件中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p74要求造价人员不少于1人,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无法选取,故文件所要求的造价人员是否****委员会评审,“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时可不填写造价人员,也不用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选取,不需要提交相关证书,待中标后核查
答:本项目投标时造价人员无需在《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体现。中标后将造价人员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核查。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招标公告跟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不一样,本项目可以用“****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吗请代理明确
答: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形式”****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证保险,与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一致。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范围和内容”的相关内容更正为:招标范围:派出所业务用房1栋,地上6层,地下1层;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制于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幕墙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及照明、给排水工程、暖通、环保、电梯设备安装及室外配套设施、景观绿化、海绵城市、夜景照明、人防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系统、标识标线、信报箱、室外管网、防雷等所有本项目施工内容的申请及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珏、林晓龙(项目负责人)、蔡月琴。
3、本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在商务文件中所提供的《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封面”是否按投标计价软件自动生成的封面格式要求进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签字(或盖章),均不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即评标时,《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报价封面”无论是否按投标计价软件自动生成的封面要求进行盖章(或签字)的,均不以此为由否决其投标。标书代写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纪要及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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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