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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籁大道(机场路-轩逸路)道路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澄清通知(第一次)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天籁大道(机场路-轩逸路)道路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如下:
问题: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仅负责绿化工程和采购工作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可否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仅承担绿化工程和采购工作内容,无需满足招标文件施工资质要求(根据2017****建设部印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7条规定,绿化施工不再要求施工资质)。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承担工作内容按国家法律规定无须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则无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不承担有关实质性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业绩,不作为核定联合体专业资质等级和业绩能力的评审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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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