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洣水流域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1日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洣水流域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合同协议书
****水利局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洣水流域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已接受顶赛生态环境****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洣水流域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 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 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肆万元整 分 (¥ ****000.00 )。
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刘美玉 (身份证号:430********9170624 ; 证 书编号:****)。
5.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工程质量评定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竣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365 天,主体工程、 堤防高程达标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9.本合同一式 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 叁 份,监管方 两份。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6年2月24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水利局 签订。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监管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