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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11
| 项目名称 | 永**杨和镇纳家户村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永**杨和镇纳家户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47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文玉孝 |
| 联系人 | 张政 | 联系电话 | 133****1871 |
| 项目投资(万元) | 656.4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6-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翻修纳家户村14条村庄巷道,总长2325米,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路缘石5580米;铺设给水管道11660米,配套建设阀门井和水表井等设施;铺设排水管道5257米,配套检查井、雨水口等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运输材料、土方的机动车辆产生的尾气和扬尘,以及土石方开挖、车辆碾压时产生的机械尾气和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通过风排放至空气中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部分工程渣土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间将产生少量弃土,这些弃土在运输、处置过程中都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的食宿不会安排在工作区域内,因此基本无生活垃圾,也不会影响到施工区的卫生环境。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 为了减少施工对周围的居民的影响,在距离民房≤200米的区域内不允许在晚上十一时至次日上午六时内施工,同时应在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中加以考虑,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如必须采取夜间作业时,均按政府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社区做好沟通,并张贴告示,严禁现场鸣笛、敲打,做到材料轻拿轻放等。应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并向社会公众公示;(2) 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方式、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封闭施工场地,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固定式硬质围栏;加强施工期管理,防止因运输车辆超载、超速、鸣笛以及野蛮施工等带来的人为噪声污染。 | ||
| 承诺:**** 文玉孝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文玉孝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