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红杨镇珩琅山村农田抗旱灌溉沟渠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湾沚区花桥镇九三路224号
成交金额:144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红杨镇珩琅山村农田抗旱灌溉沟渠维修项目
服务范围:红杨镇珩琅山村农田抗旱灌溉沟渠维修项目,项目位于湾沚区红杨镇珩琅山村境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服务期:20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李永峰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234********05727
五、评审专家:王义根、刘小三、程千萍
六、代理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1).******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此4家公司投标文件采用订书机装订不符合谈判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10第2项,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公司: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过期。此2家公司资格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3).******公司、******公司、**海****公司、****公司、**世纪鑫成****公司、**市虹宇****公司、******公司:此7家公司投标代理人现场未二次报价,经代理电话一一联系,确认放弃二次报价,依据谈判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18,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湾沚区湾沚镇湾沚1号C区4楼427室,联系电话:137****0701。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红杨镇珩琅山村
联系方式:181****8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湾沚镇湾沚1号C区4楼427室
联系方式:137****0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炀
电话:137****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