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寻甸县常青树磷石膏库综合治理项目(塘子镇钟灵村委会令友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审批
云南-昆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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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寻****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11 09:27
名 称: ****环境局拟审批《寻甸县常青树磷石膏库综合治理****村委会令友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回填,修复,防渗,收集
****环境局拟审批《寻甸县常青树磷石膏库综合治理****村委会令友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1 09: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寻甸县常青树磷石膏库综合治理****村委会令友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寻甸县常青树磷石膏库综合治理****村委会令友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村委会令友采石场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修整、局部边坡治理、回填修复工程、拦挡坝工程、防渗工程(库底整平压实基础层+0.75m 厚粘土层+400g/平方米土工布+1.5mmHDPE单糙面防渗膜+400g/平方米土工布;边坡防渗:边坡清理整平层+4800g/平方米 长丝无纺土工布+1.5mm HDPE 双光面防渗膜+400g/平方米土工布;顶部防渗:回填材料压实整平+膜下排气管+400g/平方米长丝无纺土工布+1.5mm HDPE 双光面防渗膜+4800g/平方米复合排水网格+400mm 厚阻隔支撑层填土+600mm 厚土壤覆盖层;顶部防渗应与矿坑内边坡防渗膜搭接)、回填修复区地下水和淋滤水导排工程、修复区截排水工程、土壤重构及植被恢复工程等。项目总投资6373.87万元,环保投资1171.5万元。

二、环境影响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改性磷石膏合规情况:云****公司现有磷石膏库清库改性磷石膏:云****公司现有磷石膏库清库改性磷石膏入场前,应完善改性系统环保手续,改性磷石膏检测指标至少应包括:pH、磷酸盐、氟化物、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锌、总铍、总银、烷基 汞、有机物。

2、对改性磷石膏入场管理要求:对磷石膏的检测,应严格按照《磷石膏利用和无害化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415-2025)、《改性磷石膏用于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回填技术规范》(DB53/T 1269-2024)中规定的采样方法、频次、检测因子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检测报告应规范存档备查。禁止将检测不合格的改性磷石膏回填修复区。

3、修复区防渗等相关要求:库底整平压实基础层+0.75米厚粘土层+400g/平方米土工布+1.5mmHDPE单糙面防渗 膜+400g/平方米土工布;边坡防渗:边坡清理整平层+4800g/平方米长丝 无纺土工布+1.5mm HDPE 双光面防渗膜+400g/平方米土工布;顶部防渗:回填材料压实整平+膜下排气管+400g/平方米长丝无纺土工布 +1.5mm HDPE 双光面防渗膜+4800g/平方米复合排水网格+400mm厚阻隔支撑层填土+600mm厚土壤覆盖层;顶部防渗应与矿坑内边坡防渗膜搭接。回填修复区地下水和淋滤水导排工程、修复区截排水工程、土壤重构及植被恢复工程等。开展回填、生态恢复等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防止回填施工破坏防渗层,同时对修复工程质量加以控制和监理。

三、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废气:施工过程中定期洒水降尘、喷雾降尘; 运输车辆应篷布遮盖物料、低速、限速行驶,合理规划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避免在大风气象条件下施工;加强回填物料堆放场的管理。易产尘物料采取覆盖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清洗。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地下导排水、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修复矿坑周边应规范建设截排水沟,确保周边汇水不进入回填区;渗滤液在渗滤液收集池中收集后用于修复区绿化及洒水降尘,禁止外排;地 下收集导排水定期水开展监测,达标的回用绿化浇灌;不达标的拉运回云****公司回用,禁止外排;雨天禁止开展改性磷石膏回填施工,雨天应对已回填的改性磷石膏进行覆盖,回填区地表径流应收集全部回用。在修复区防渗层下设置地下水导排盲沟,导排雨季时雨水下渗形成的地下水。地下收集导排水定期水开展水质监测,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限值的回用绿化浇灌;不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的拉回云****公司回用,禁止外排。雨季突增的渗滤液临时储存于渗滤液收集井,后经管道提升至渗滤液收集池中。收集井暂存后施工期渗滤液回用于修复区绿化及洒水抑尘,管护期使用罐车拉回云****公司回用。地下水收集导排水定期开展监测,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 1、表 2 旱地作物限值,达标的可回用于修复区绿化浇灌;不达标的拉运回云****公司回用,禁止外排。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用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物料运输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途经声环境敏感点时应限速、禁鸣。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渗滤液收集池及临时沉淀池污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旱厕粪便。施工期产生土方全部用于坑底防渗土壤衬层,石方全部用于拦挡坝、截排水沟、导排盲沟等修筑;淋滤水收集池污泥装袋沥水晾干后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土壤环境:施工期对土壤的影响主要为回填区渗滤液发生泄漏对土壤造成污染。回填区淋滤水收集池等按照设计规范进行防渗,避免淋滤水泄漏下渗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改性磷石膏应满足回填要求后方可运至回填区回填,不合格禁止回填。确保所有批次改性磷石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第 8 条充填及回填利用污染。加强渗滤液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池运行管理,确保渗滤液全部回用;对每批次绿化覆土成分进行监测,确保覆土中污染物成分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的要求;定期开展土壤跟踪监测。

(六)生态环境:项目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具有生态正效益。本项目实施后,可解决现有矿坑水土流失、滑坡等地质灾害;可恢复灌木林地3.6417hm 2,恢复旱地2.1658hm 2,可恢复乔木林地、设施用地 0.5933hm 2,可恢复其他草地 0.0699hm 2。区域生态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

(七)环境风险:落实源头控制措施,对每批次回填改性 磷石膏按照 HJ/T20 采样要求进行采样分析,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第 8 条充填及回填利用污染控制要求,即:确认是第Ⅰ类工业固体废物,且有机物含量不超过 5%。工程控制措施,落实防渗措施(回填区底部、岸坡和顶部防渗,淋滤水收集池防渗,拦挡坝内坡防渗)以及淋滤水不外排措施。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加强过程监管和跟踪评估工作。保障堆体稳定性措施,落实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汛期前排洪设施检查、维修和疏浚,监理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落实回填堆体的安全检查制度。

四、项目管护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地表水:在在矿坑修复区** 1 个容积为 15.488立方米的渗滤液收集井,在采坑东侧山体坡脚建设容积为375立方米渗滤液收集池,在拦挡坝东北侧开挖1个容积为1750立方米的渗滤液应急池。渗滤液在渗滤液收集井暂存后经管道提升至渗滤液收集池中,用罐车拉回云****公司回用。地下水收集导排水定期开展监测,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 1、表 2 旱地作物限值,达标的可回用于修复区绿化浇灌;不达标的拉运回云****公司回用,禁止外排。项目修复区西侧拟建设完整的地表水截排水沟将修复区雨水导流入位于**河汇水区的雨水收集池,可有效阻断修复区地表水向石板桥河汇水区汇集,确保项目修复区****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二)地下水:

设置 8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项目区上游 1 口、下游 1 口、侧面污染扩散监控 3 口,八角洞村现状分散式饮用水源(MJ2 水井、Q1 泉点)2 个, **村现状分散式饮用水源(MJ3 水井)1 个,定期对监测井的地下水进行监测,直到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后,相关指标连续3年内,年均检测指标持续稳定,特征指标不呈上升趋势。

(三)生态环境:制定保养管理制度,做好管护和抚育工 作,及时补种植株;适时灌溉、施肥;加强病虫害防治。

(四)其他环境影响:生态修复后建设单位应对淋滤液、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开展监测

(五)废气: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六)固体废弃物:营运期无固体废弃物产生。

(七)噪声:营运期无噪声产生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寻甸县常青树磷石膏库综合治理****村委会令友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环境局

电话/传真:0871-****2750

通讯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文苑路17号(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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