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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11
| 项目名称 | 危废库异味治理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襄都区****厂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 |
| 联系人 | 曹兴丽 | 联系电话 | 159****4777 |
| 项目投资(万元) | 75 | 环保投资(万元) | 7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在危废库南侧**1套15000Nm3/h的异味处理装置,项目采用水洗和活性炭吸附净化工艺,危废间异味通过收集管道吸入水洗塔,经水洗后的废气过气液分离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吸附净化,净化后的气体经引风机通过高15.5米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1-2024)、《**省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863-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25), 其中非甲烷总烃不高于50mg/m3、氨不高于10mg/m3、硫化氢不高于1.0mg/m3。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危废间废气采取水洗加活性炭措施后通过15.5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送入煤场掺配炼焦煤回炼焦使用 | ||
| 承诺:**** 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