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好房子”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好房子”工作推进力度,全面提升住房建设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宜居住房的新期待、新需求,现面向全市征集“好房子”建设项目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为**市行政区域内,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主要特征的商品住房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既有住宅改造项目。
二、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一批在设计、质量、性能、环境、服务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性的“好房子”项目案例,系统总结提炼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强化宣传展示与经验交流,引导行业对标提质、争先创优,推动住房标准、设计、材料、建造、运维水平全链条提升。
三、案例要求
申报项目应紧扣“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核心内涵,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突出特征,技术路径可实施、可复制、可推广,具有良好的行业示范引领作用。
(一)安全。注重安全耐久,房屋本体结构可靠、抗震防灾、消防安全达标,积极选用可更换、耐久性强的部品部件,将好产品、好材料、好工艺、好设备等应用到房屋建设中,提升房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水平。
(二)舒适。注重健康舒适,住区环境宜居、公共空间全龄**,满足适老化、适幼化、无障碍设计要求;住宅套型布局合理、尺度协调、功能灵活,适配家庭全生命周期居住需求;墙体隔声、室内温度、湿度、空气净度、采光亮度等性能优良,有效解决渗漏、开裂、噪声、异味等居住痛点。
(三)绿色。注重绿色低碳,积极采用新材料、可再生能源、装配制造等先进技术,房屋全生命周期性能优、能耗小、使用寿命长,更加节水、节电、节能,有效降低使用成本、减少运维支出。运营阶段采用合理技术手段和管理制度保障绿色低碳技术措施发挥作用。
(四)智慧。注重智慧便捷,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家居系统、智能楼宇管理系统等技术,为用户创造更舒适、更安全、更便捷的生活方式。
其中**住宅具体措施要求可参考《**省住宅品质提升设计与建造技术导则》,2025年5月1日后拿地建设的项目各项指标还应满足《住宅项目规范》要求。保障房项目应聚焦装配式装修建造、运营方式创新、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共享空间利用、户型精细化设计等方面。既有住宅改造项目应聚焦居民生活需求,解决停车、充电、房屋质量安全等问题,补齐设施短板、改善社区环境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应手续齐全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其中,在建项目须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应提供可供参观的实体样板;已竣工项目须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限制申报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
1.项目不符合国家现行开发建设政策、基本建设程序的;
2.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运维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现行政策,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的;
3.项目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出现过质量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引发群体投诉,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申报单位近三年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申报流程
本次“好房子”建设项目案例征集工作,坚持自愿申报、质量第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按照以下流程开展:
(一)组织申报。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行业协会要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项目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可以是项目的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工程建设相关主体,申报单位非项目建设单位的,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好房子”建设案例申报书》《“好房子”建设案例特色创新做法》(详见附件1、2),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二)初审推荐。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行业协会要做好辖区内申报项目的初审把关和择优推荐工作,各辖区应推荐不少于2个“好房子”建设项目,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详见附件3)连同申报单位材料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市本级在管的在建项目,可由项目****住建局申报,于上述申报时限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指定邮箱。
(三)评审发布。市住建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综合评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市“好房子”建设项目案例并公开发布。对其中优秀典型案例,将通过“**好房子 宜居新未来”系列专题栏目进行宣传推广,广泛交流分享“好房子”建设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好房子”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本次案例征集作为推动辖区住房品质提升的重要抓手,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摸排发动,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报尽报。
(二)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初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切实把辖区内理念先进、特色鲜明、示范效应强的优质项目推荐上来,确保推荐质量。市本级直接申报项目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主体责任。
(三)规范报送,确保时效
各申报单位、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严格遵守报送时限,逾期报送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科技与标准定额科 苗琳娜 0373-****132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周 强 0373-****568
电子邮箱:****@126.com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