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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82026XS****675
穗规划**预选〔2026〕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核发机关: | ******局 | |
| 日 期: | 2026-03-06 | |
| 项目名称 | **区中新镇乌石围达标整治工程 |
| 项目代码 | **** |
| 综合受理号 | zcMB2D276********0955547 |
| 建设单位名称 | **** |
| 项目建设依据 | 《****水务局关于印发**市**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穗增水〔2022〕43号) |
| 项目拟选位置 | **市**区中新镇乌石村、坑贝村 |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43581平方米,农用地37167平方米(园地3568平方米,林地25442平方米,草地7076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081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3855平方米,未利用地2559平方米 |
| 拟建设规模 | 空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示意图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 | |
| 附注 本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书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附注:本项目建设需按照《**市水务管理条例》《**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效果见附件。 | |
| 202********07395 |
| 穗规划**预选〔2026〕65号 |
| ****182026XS****675 |
| **** |
| 2026-03-06 |
| **** |
| **区中新镇乌石围达标整治工程 |
| zcMB2D276********0955547 |
| 《****水务局关于印发**市**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穗增水〔2022〕43号) |
| **市**区中新镇乌石村、坑贝村 |
| 地上总用地面积43581平方米,农用地37167平方米(园地3568平方米,林地25442平方米,草地7076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081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3855平方米,未利用地2559平方米 |
| 空 |
| 1、示意图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 |
| 本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书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附注:本项目建设需按照《**市水务管理条例》《**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效果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