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中心】江陵县观南大道道路及其配套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JZJI-202603SZ-007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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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县观南大道道路及其配套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报名中]
发布时间:2026-03-11 17:32

**县观南大道道路及其配套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观南大道道路及其配套工程****改革局以江发改审批[2025]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工园区,起点顺接现状滩马线,路线由西向东展线,经华电路、恒升路、彩云路后,止于鹤鸣路,与现状**大道顺接。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7243.115m,设计速度50km/h,红线宽30m(桥梁段18.63m/21.76m),按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县观南大道道路及其配套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初步设计(含概算)等工作,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设计成果报审报批及后续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15。其中:后续服务为跟踪工程实施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3)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一**市主干路(或快速路)的勘察业绩和一**市主干路(或快速路)的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法明确反映相关技术标准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提供勘察业绩,承担设计任务的提供设计业绩)。 (4)拟派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5)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标书代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电子标服务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6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标书代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 08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1)为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展的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县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4****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注:保险的一种形式)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5)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及“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建设局,电话 0716-****711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地址:
**县招商大道9号
地址:
**市**区**西路特2****中心B座7-10楼
邮编:
434000
邮编:
434000
联系人:
刘俊俊
项目负责人:
董俊
电话:
188****3893
电话:
150****582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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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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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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