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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园区**项目(5000头奶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园区**项目(5000头奶牛);
建设地点:**市**区**镇民益村四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3'33.97",北纬41°5'10.90";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范围为5000头奶牛及其配套工程,奶牛养殖规模为年存栏5000头奶牛,项目占地面积为1050亩(700099.27m2)。主要建设牛舍、犊牛岛、运功场、挤奶厅及配套的其他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4月19日;
联系人:杜经理;
联系电话:133****168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