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玉泉东路1333号华正小微园三年租赁权(可分割)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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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东孝街道**东路1333号华正小微园三年租赁权(可分割)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108.00 元/平方/年约30000平方米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3-12
2026-03-25
**市**区东孝街道**东路1333号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女士|联系电话:0579-****0138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在建,预计2026年5月竣工。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未提供。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实地现状为准。 5、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更改房屋用途,不得对房屋现有结构进行改动。承租方在标的房屋交付后需要装修的,需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之日前,依附于房屋的装修不计残值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破坏及拆除。 7、租赁期内,遇到政府拆迁或者征收的情况,出租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有国家拆迁补偿的,补偿费用中涉及承租方租赁场地的补偿,如搬迁费、装修费、承租方投入部分的补偿归属承租方;原有附属物补偿等其他补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租金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出租方返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包括保证金)。 8、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对房屋周边道路改造、维修等活动,影响承租方经营而造成损失的,出租方不负责补偿。 9、承租期间出现的各类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出租方不予出面协调与解决,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租赁合同》(样稿)执行。 11、看房联系人:苏女士 136****9084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苏女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6****9084
联系地址 **市**区东孝街道**东路1333号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08.00 元/平方/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付清,第二年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项目,含办公、工业、商业等。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房屋目前为在建状态,预计2026年5月竣工。承租方应自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2、本项****园区管理费(含物业管理费和其它费用),园区管理费服务范围:公共通道及卫生间用水用电、电梯使用、园林绿化及保洁、生活垃圾清运;不包括清运承租方产生的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生产制造垃圾等,如需要出租方安排清运上述垃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收款账户:****,开户行:****银行****公司**自贸区**金义新区支行,账号:330********053002046)除租金的税务发票由****开具外,其余费用的发****园区****公司开具(账户:****园区****公司,银行帐号:330********200000685,银行开户行:****银行****公司**自贸区**金义新区支行)。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二年(含)起租金以租赁合同为准。 4、出租方合****园区内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以签约当日的现状交付。双方签约,即视为承租方对场地、附属物、设备设施、水、电、清洁状态等现状无异议。 5、承租方承租房屋用途只限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承租方承租区域所在层的公摊面积计算公式如下:承租方租赁套内面积除以本层总套内面积乘以本层总公摊面积。 6、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全额付清租金、园区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且无违约行为,则出租方应于租赁期终止后5天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7、除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要求将支付出租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承租方****园区管理费、违约金等费用或因承租方责任造成他人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8、承租方在房屋装修前需交纳房屋装修保证金,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装修完毕经出租方验收通过后,30天内装修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9、承租方对于消防、设施设备和涉及结构安全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承租方若需要电力增容,则费用自理。承租房屋若有已装修部位,承租方在装修时不得改造、变更和移动,如必须改动应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取得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承租方增添之设备或装璜,应于终止协议后五日内在出租方监督下自行搬离,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出租方不负保管之责可全权处理,因此所发生的拆运等费用则由承租方支付,或双方约定商讨议价处理。经出租方批准改造项目的可拆除及不影响装修的设备归承租方所有,其余改造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园区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承租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承租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出租方同意,方可存放)。承租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楼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如因****公司违反规定,承租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若由于承租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建筑结构、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或因承租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和承担。 10、承租方承租房屋应单独安装水、电表,当月水、电费在次月1日缴纳。****园区内的水、电费按相关规定收取。未按时缴纳水电费的,自拖欠之日起出租方有权按照拖欠费用的日万分之五加收违约金。承租方内部装修及由承租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承租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承租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承租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出租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出租方可以代为维修,须由承租方承担维修费用。 11、无论属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承租方退租时需按照退租时现状保留装修,且必须保留房屋内的水电线路及完整,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双方同意, 保留承租方在承租房屋内的外置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出租方无须向承租方支付任何补偿。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应对照自己的楼层位置,严格遵守对应的层面荷载限值。如承租方违反上述荷载限值,给出租方房屋结构造成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出现裂缝、主体结构变形等),承租方须赔偿出租方全部的鉴定、维修等全部费用,同时按照当年租金的3倍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承租方或第三人损害的,承租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承租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承租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承租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承租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4、承租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园区管理费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在向承租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5天后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之电力、水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承租方承担。 15、承租方须遵守并****园区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未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出借、转租、投资给第三方或与其他承租人交换使用,另承租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安置员工宿舍等人员留宿行为。 16、承租方须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卫生规则。承租方对租赁厂房内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应确保其经营活动(特别是大量储存纸制品、纺织品等丙类可燃物品时)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配置足量、有效的消防设施与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与安全检查。承租方****园区的任何地方进行烹煮或燃烧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的物品及重型设备(承租方生产经营中必须的物品和设备除外),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火灾、辐射、环境污染、卫生污染等危害或造成出租方厂房、其他租户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承租方须负全部赔偿全责。 17、承租方不得使用或允许将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时对出租方或其他租户构成损害或危险。 18、在承租期内,承租方发现该房屋内属出租方维护的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出租方进行修复。出租方如未及时修复,承租方可书面告知出租方后自行或委托修复,费用由出租方负担,若已发现损坏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间通知,造成涉及承租方损失或应支付的费用时,其损失和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9、除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楼外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出租方有权拆除承租方违反本条款而设置或展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0、承租方在经营中,不得在承租场所内、外安装各种危及周边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闪灯、旋转灯以及噪音发生源,不得产生超出法定标准的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21、承租方需自行向相关部门报批,在租赁场所内获得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合法手续。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如承租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经出租方提出15日后仍不改正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2、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按国家标准及承租方经营需求设置、调整、改造消防系统,并负责办理消防报批及验收手续,改造费用及报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消防引起的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23、若因承租方违反以上条款规定,造成政府执法部门对出租方进行处罚,其处罚金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租期 三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部分,根据出租方书面来函处理。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约定工作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成交。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租赁合同样稿.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579-****0138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11
招标公告
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玉泉东路1333号华正小微园三年租赁权(可分割)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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