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江苏进化硅绿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基纳米二氧化硅及副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6.5万吨活性二氧化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苏-南通-如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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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年产10万吨生物基纳米二氧化硅及副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6.5万吨活性二氧化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2026-03-11 17:22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生物基纳米二氧化硅及副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6.5万吨活性二氧化硅项目;

建设地点:****工业园(**);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设计研究院****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项目位****工业园(**),项目**生产用房、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生物基纳米二氧化硅生产线3条,每条生产线产能一致,购置稻壳灰化装置、苛化釜、碳化釜等主要设备。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条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2条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以稻壳、稻壳灰、二氧化碳等为原料,泡花碱作为备用原料。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吨生物基纳米二氧化硅及副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6.5万吨活性二氧化硅项目的生产能力。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3.1.2-1,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3.1.2-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污染物排放和**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工艺废水、反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树脂再生废水、空压机废水收集后经“调节池+二级混凝沉淀”处理,然后与除盐水制备系统浓水、锅炉排污水、制冷系统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苏环洋口港****公司。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含2020年修改单)表1标****接管要求中较严者。详见《报告书》表2.5.2-4。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储罐废气等。稻壳灰化废气通过管道收集,然后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多管除尘+SCR脱硝+布袋除尘+钠碱法脱硫”处理,最后一期、二期废气分别通过排气筒(DA001、DA010)排放;稻壳灰拆包废气通过密闭空间收集,然后经“布袋除尘”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稻壳灰料仓废气通过管道收集,然后经“布袋除尘”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预混合废气、石灰熟化废气分别通过管道收集,然后分别经“布袋除尘”处理,最后一起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活性二氧化硅干燥废气、纳米碳酸钙干燥废气分别通过管道收集,然后分别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最后一起通过排气筒(DA005)排放;活性二氧化硅改性废气、活性二氧化硅料仓废气、纳米碳酸钙改性废气、纳米碳酸钙料仓废气、纳米二氧化硅料仓废气分别通过管道收集,活性二氧化硅包装废气、纳米碳酸钙包装废气、纳米二氧化硅包装废气分别通过密闭空间或管道收集,然后分别经“布袋除尘”处理,最后一起(DA006)排放;石灰料仓废气通过管道收集,然后经“布袋除尘”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DA007)排放;打浆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储罐废气通过套管收集,然后一起经“两级水吸收”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DA008)排放;纳米二氧化硅干燥废气通过管道收集,然后经“布袋除尘”处理,最后3条生产线分别通过排气筒(DA009、DA011、DA012)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储罐等区域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密闭微负压收集、物料密闭输送、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基准氧含量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含2020年修改单),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硫酸雾、CO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硫酸雾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含2020年修改单)表5标准。详见《报告书》表2.5.2-2~2.5.2-3。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拟定向利用的副产纳米碳酸钙、活性二氧化硅应按照《**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生产企业涉副产物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4〕225号)、《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25)、《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091)等要求,开展副产物属性判别和环境风险评价,按照评估属性进行管理。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项目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及周边企业应急设施联动,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废水排放口设置流量、pH、COD、氨氮在线监测设备,雨水排放口设置pH、COD在线监测设备,稻壳灰化废气排气筒设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含量在线监测设备。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报告书》表8.3.2-1~8.3.2-2。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18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1009,通讯地址:**市**区**南路150****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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