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双氧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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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双氧水项目 | **县 | **** | **省金皇****公司 |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松岐大道1号,项目建设一套27.5万吨(折百)/年双氧水装置及配套的公辅工程,建成后新增双氧水生产能力27.5万吨(折百)/年。 | 1.大气污染防治。氢化尾气经冷却器经冷凝回收后送氢化尾气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处理系统后由1根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氧化尾气采用冷却+膨胀机组膨胀降温冷却后送活性炭尾气吸附(蒸汽脱附)处理系统后由1根2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甲醇精馏回收过程产生的不凝气采用三级水洗(含除雾器)盐酸尾气经一级碱洗+二级水洗(含除雾器),合并收集后再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由1根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次**污水站的污水调节池水解酸化两级A/O生化池污泥浓缩池及污泥脱水间等产生的恶臭气体负压收集,采用酸洗+碱洗+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依托的污水站仍使用原处理措施,采用生物滤池净化处理后尾气由1根2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并落实污水明管化要求。双氧水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水进****处理站处理,****处理站设计生化处理能力为20立方米/小时,处理工艺为“双氧水污水芬顿预处理”+“凉水塔+气浮”+“生化处理(水解酸化+2级A/O)”+“深度处理(多介质过滤+臭氧催化氧化+接触氧化池)”。****实验室废水地面冲洗水等其它废水依托申****处理站进行生化处理,处理工艺采用标准的生物脱氮除磷工艺A2/O法,由厌氧段缺氧段好氧段组成。上述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布局,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压缩机泵风机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次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和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钯触媒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树脂废滤芯废机油化学品包装物在线监测废试剂实验废液等,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白土全部回收外运综合利用。项目**污水站污泥,待鉴别固体废物属性后,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未鉴别之前在厂区内暂按危险废物管理。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